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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8日 比人出賣作者:Kelvin Wong 在 26-Aug-2005 的晚上,我收到一個電話,我朋友話...講左我 一些秘密出去,覺得不好意思,所以向我自首,因為佢話”出賣”了 我,所以標題用”比人出賣”就是,佢講左比我知,佢出賣左我的事 件,我好冷靜控制自己,但是我都有些介意。 之後想了又想,我好想 angry 佢,因為佢係出賣我,我信佢,才講佢 知,不過又說了出去,玩野咩,不過神又話過要 forgive and forget 。就想一想聖經中有甚麼可以平衡下我心理,突然有一句在心裡出現 ”無可指摘”。 小弟是個不像基督徒的基督徒,因為我都不是完全順服神,都係自己 走自己路,算吧,神會出手使我順服的,返回正題,其實做基督徒就 是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,同時,以自己的生命,述說神在自己身上的 大能。 我的生命已經”豁出去”,而佢出賣我的事,是我對上帝是罪之一, 所以也無話可說,聖經說: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 善或惡受報。(林後5:10) 如果要把自己心裡的黑暗,在別人面前顯露出來,我絕對相信,連自 己也無法接受,對嗎?我所說的是內心深處,最可怕的,最黑暗的, 例如:專顧自己,貪愛錢財,自誇,狂傲,謗讟,違背父母,忘恩負 義,心不聖潔,無親情,不解怨,好說讒言,不能自約,性情兇暴, 不愛良善,賣主賣友,任意妄為,自高自大,愛宴樂不愛神,有敬虔 的外貌,卻背了敬虔的實意(提後 3:2-5),問一問自己有無,如果 要在別人面前顯露出來,不知道會有甚麼感覺呢? 如果有看”來電險事”,男主角在全國有名的電視台的境頭中,說自 己欺騙朋友,欺騙電視台,欺騙太太,甚至自己只是一個說謊者。因 為怕自己比人看到自己的真面目,有幾差。我當時真的看到怕,如果 自己是男主角,也會怕人地知道自己有幾差,你也可以想像一下你係 男主角,用二十秒想像一下,試一試,我相信你也會有同感。 其實,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 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(約一 1:9)我已經試過,真係得,心裡 好平安,係世界上無的平安(約14:27),我唔知如何講出來,試過 就明,如果唔係,唔明。如果你唔係信神,想得到平安,你可以試試, 認自己的罪...如果已經信了,我只不過係分享下。 我覺得比人出賣之後,最大的感覺係,好似被提醒要守這命令(神的 道),毫不玷污,無可指責,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。(提前6 :14) 因為我地要有生命的見證,才能比人明白神。 阿們! 回應 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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